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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及家产纠纷

赡养义务及家产纠纷 老人有五个子女去世一女,现在是一子,三女。儿子想赡养老人,但老人想和她的小女儿,并把家产都给小女儿,儿子觉得这很委屈,请问这合法吗?是否儿子也享有继承权,如果到公证处公证,儿子不签字有法律效率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FX2678(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6-08 17: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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