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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责任如何划分

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责任如何划分 就业局的小额借款每人5万元,为了得到尽量多的借款,小包找到朋友小张让他帮助顶名再借一份,并且找担保人用公务员工资在就业局提供了担保(但当时小张不知道担保人是谁)。借款时,小包同就业局签了所借款项由小包和担保人偿还的协议。借款后小包携款逃跑了。就业局现在扣了担保人的工资。担保人要起诉小张还钱,说小张是借款人,请问大律师,现在小张应该承担多大责任,所欠款项应该由小张偿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伤心人!(吉林-白山)
提问时间:2010-03-27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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