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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合伙经营店面,当时投钱比较多,有剩余,朋友就把剩余的三万块
我和别人合伙经营店面,当时投钱比较多,有剩余,朋友就把剩余的三万块 我和别人合伙经营店面,当时投钱比较多,有剩余,朋友就把剩余的三万块,给了一个即将成为我们店面员工的人,转交给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此人并没把这部分钱给我,而是私自拿走借给别人洗黑钱,目前此人一直联系不上,报警说是民事纠纷,让自己协商,这是否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可以立案调查,该如何尽快拿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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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katy ^_^(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7-01-29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