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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咨询

故意伤害咨询 我于2012年5月12日  去朋友家办事,晚上来了一个有点醉意的男子。我们 因一句语言不合而发生争。之后该名男子骑摩托车拿菜刀就向我砍来。我也没动手。后经外科医生鉴定肌健断了三根。住院17天,现在在家修养中。已报警,他是农村户口。我是个体户。我现有一位快70岁的母亲和一个3岁的小孩,老婆也没工作。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权追究他的责任。还要等三个月后才做伤情鉴定。我该得到多少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舒若(云南-西双版纳)
提问时间:2012-06-0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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