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外婆和外公在1983年在宅基地上共同建造了房屋,外婆在1989在4月因癌症晚期去世。外公在1992年
外婆和外公在1983年在宅基地上共同建造了房屋,外婆在1989在4月因癌症晚期去世。外公在1992年 外婆和外公在1983年在宅基地上共同建造了房屋,外婆在1989在4月因癌症晚期去世。外公在1992年领证再婚,再婚妻子户口于1997年迁进。而当时外公和外婆共同建造的房子在2005年拆迁,拆迁房安置是按面积计算,拿到一套安置房,房产证日期2009年,房产证上就我外公一人的名字。外公有两个女儿(我母亲和我阿姨)。现在外公年岁已大身体也不好,想把遗嘱先立好,但是今天去公证处咨询后告知的是外公的再婚妻子可以得到此套安置房的75%。但是当时拆迁的房子是外婆和外公共同建造的,于再婚妻子毫无关系,是外公和外婆的婚前财产。外公的再婚妻子到底能得到多少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91865212(上海)
提问时间:2017-01-26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