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之后对方破坏现场
交通事故之后对方破坏现场 当事人事故当天起电动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车道两边都有绿化带,有点挡视线。路过某工地门口,被冲出来的人/电动车,撞倒,造成当事人颅骨颞骨骨折,皮外伤缝针、颈部拉伤。(至今已经整半个月,当事人思维稍微恢复清醒,但是反应慢,记忆力有点问题,比如他记得事故之前的事,但是记不住事故当天的事。今天早上问他吃了什么,他说吃了昨天中午的面条或者说吃了前天早上的豆腐脑。)当时当事人后座带了个女孩,女孩当时在玩低头手机,事发当时没看见现场情况,但是听声音绝对是两车相撞的金属声音,而且后来打120的时候看到路上停了2辆无人电瓶车。(猜测对方要不就是从工地出去,要不就是从机动车道拐回工地,事发现场就在工地门口2米左右,门口也比较隐蔽,并不明显。)但是由于当时急于打120救人,没有顾及现场,等到交警来了之后,对方谎称自己是行人,应该是看当事人受伤严重,怕担责任,把车藏回了工地。之后因为两个民工属于轻伤,医疗费拍片等花了1500元,还想找我们来出。这两个民工属于破坏事故现场,应该担全部责任吧?可是由于在开发区,没有很多摄像头,取证有困难。先在应该怎办?是否应该让民工方直接起诉。除了后座女孩的口供,还能否从其他方面让我们更有利,或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mm12……(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2-06-07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