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借给朋友,但被朋友的朋友卖了,谁赔偿我?
具体有二种大方案可以解决(第一种大方案包含二个小方案)
第一:你有权向买电脑的人追回应该电脑,如果说买受人(电脑购买者)构成善意取得,那他就取得了该电脑的所有权,那你可要求出卖方要求赔偿损失。该权利的具体法律依据为: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第二:你可以要求宿舍女生赔偿。因为你与宿舍女生间形成了一个借用合同,按合同法的规定,此女生按时归还借用物,如不能按时归还,则构成违约,你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你可以向你借给你那女生索赔。
你借给的人还。
你好:让借你电脑的女生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