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造成这个结果单位也该承担责任吗
造成这个结果单位也该承担责任吗 我丈夫于1991年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999年负责该单位昆明点的产品销售业务,2000年单位领导换了,在毫无通知的情况下电话叫停了我丈夫所有的工作,回到单位后我丈夫多次要求单位安排工作,但单位却一直置之不理,也不发工资,也不安排人与我丈夫对帐和接手已发出产品的货款清收工作,单位也停交他的所有劳动保险,我丈夫就这样没有任何说法就下岗在家10年了,导致发出去的货款因时间长和对方单位人员更换等原因无法收回,直到2012年2月份我丈夫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他们单位把他给告上了,要求赔偿经他的手发出去的货款及做市场时的财务借款合计14.5万之多,一审时我们由于没钱请律师,最终我们输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麻烦您们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94083……(云南-文山)
提问时间:2012-06-06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