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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 某银行人员向一单位会计(个人账户)借款60万元,一年后连本带利以归还,不久该单位出事把某银行人员牵连进去,以涉嫌挪用公款罪逮捕,称该会计个人账户保管的单位公款,检察院以诱供、威胁等手段逼该银行人员承认,卷宗里记录两人的口供、该单位另一个会计的证词以及该会计个人账户流水账,请问这些证据是否认定此银行人员构成犯罪,请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C8558(安徽)
提问时间:2012-06-06 09: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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