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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轻伤

打架致轻伤 5月15号在小区门口和邻居发生口角,打架的时候把他的额头打破了,当时我报了警,警察来之后,问我们是私了还是去派出所,当时他说私了,也在警察的笔录上签了同意私了,于是我带他去了医院付了医药费,给了他四千块钱赔偿,双方签订了一个简单的收款协议。现在6月2号了,他又拿着一个脊柱骨折的X光片说是当时打架造成轻伤,要去告我,请问这种情况下,还可以立案吗?会否量刑?如果再次赔偿之后再签订赔偿协议是不是以后他就不能再起诉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椒盐小虾(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6-0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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