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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在工作中,按照老板的指示用冲击钻钻墙,期间钻头卡在墙上动不了了,这带动钻把动了起来,我没注意防范,就被钻把砸到里脸上,砸出了伤口,流了很多血。伤口缝了两三针,费用老板为我支付了。老板拿走了当时医药单之类的东西,等于是关于我在医院治疗的一切物证我都没拿到。
     现在离事发有半年左右了,留下了约1.5平方厘米多一点的疤痕。
     我要治疗疤痕,希望能让老板为我出些治疗费。
     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让我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我有一张事发当月的一个工资证明,但上面没有写日期,拿给劳动部门看,劳动部门以没有日期,不能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为由回绝了我的申请。
     我又去单位让老板开证明,老板死活不肯开,说除非像公安局办刑事案件似的,拿出个什么通知让他开,他才开。
     我又去劳动部门请他们帮忙,他们说他们还没有受理,拒绝了我。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或者我可不可以不做工伤认定,直接以某个名义让他给我些赔偿?如果可以,我能获得百分之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55588……(河南)
提问时间:2010-03-2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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