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六年级学生上课期间晕倒经抢救无死亡学校应赔偿吗?
六年级学生上课期间晕倒经抢救无死亡学校应赔偿吗? 星期四上午约7点多一教师在查教室时见到一学生有染黄头发只是看一下就走了,8点班主任上课叫起立学生还好在上课期间学生向窗玻璃吐口水教师说不文明,教师拿出纸巾叫他擦干净学生擦干净后几分钟,学生用手打自己的头,班主任叫旁边的学生压迫他的手,学生说老师我头痛,老师过了几分钟打电话给家长告诉他的儿子不舒服,当时家长在离学校几公里外打工,当他步行到家共10多分钟拉出么托车开到学校,一共用了30多分钟,上到学生的教室见到他的儿子已经睡在凳上叫他不应了,(有人打电话给学生班主任为什么不向其他人来帮助处理,她说其他人上课,她的学校大约有50多个教师,17点钟左右这人又打电话给校长发生那件事,校长说他还不知道)。家长马上叫一个学生帮助他的儿车就近的卫生院,后经转到大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学校应赔偿家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vw252……(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2-06-04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