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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

离婚官司 本人于2011年12月正式起诉,今年3月底开庭,庭上双方均同意离婚,只是在赠与物品归还问题和补偿问题上有分歧,法官庭上说简易法庭延后一个月,五月初法官打来电话,明显的偏袒对方,后来说五月底之前会下判决,但现在已是六月,一点音讯都没有,请问法官有权利故意拖延判决时间吗?在法律上,从起诉到判决应该是多长时间之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cky_……(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2-06-0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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