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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事故

交通意外事故 事故发生在广西玉林,车主是未满十八的男孩,开着同学的摩托车,车上载了四个人,包上车主就是五个人,大概是四五十时速,由于路途颠簸,车胎爆了,几人从车上摔下来,其中一个女生当场就羊癫疯发作,然后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除了他,别人都没有受伤,她坐在中间),后车主请了法医去验伤,实则是被人殴打脑溢血,如今受害方报了案,是以谋杀案为名,说是车主以及开车的男孩谋杀,如今开车的男孩已经被拘留,那么如这样的情况,会如何处判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古怀瑾(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2-06-0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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