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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中午喝了点酒,下午四点多骑电动车碰到一个53岁的女人,经过交警大队处理
我老公中午喝了点酒,下午四点多骑电动车碰到一个53岁的女人,经过交警大队处理 我老公中午喝了点酒,下午四点多骑电动车碰到一个53岁的女人,经过交警大队处理,我老公负全责,在江宁县(三甲医院)也及时也垫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经过医生诊断后,就是膝盖处的韧带挫伤了,医生建议做手术,可她家人强行转到其它医院,因为那个医院她们有熟人,转到那个医院后各项检查,化验都要重做,这额外的就给我老公增加了不少医疗费用。现在她转到那个医院后我们不愿意出这医疗费,请问她要是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7-01-20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