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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相撞《急急急》
非机动车相撞《急急急》 您好!
昨晚我跟我同事吃饭宵夜后骑电动车回去,由于我在前面不远就要左拐,所以我就骑的马路左边,之后与一辆快速骑来的电动车相撞,由于我的速度比较慢所以我没什么事,同事到是受伤了,对方也摔倒了,当时我是开着电动车的照明灯的,对方没有开,报警后,交警过来了解了下,说我骑电动车带人又开的左道,我负全部责任,请问我是不是要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以及修车费啊?那我同事的医药费,和我的修车费就要我出吗?对方没有半点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lin……(浙江)
提问时间:2010-03-25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