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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本人现28岁,福建福清人,04年3月31日经朋友介绍35000人民币在香港登记结婚后(女方香港人),往后本人一直努力与办理有关赴香港居民身份手续, 但是自从女方收取本人35000人民币与本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就查无音讯,无法取得联系,截止2005年8月23日,本人先后4次赴香港查询与联系女方,都无处查找。往后2006年到2011年本人户口迁移外省,期间就都没办理此事。2012年户口迁移回来(福清)本人又多次到福清市公安局外事科查询,才知道女方又与2006年与他人(福清人)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被香港特区政府,以重婚罪,判处入狱3年,截止日期2012年3月18日释放。 2012年3月18日,往后本人写过2封信给女方并留下电话地址,望收到后与我联系。结果全部了无音讯。   

本人有女方,身份证,出身证,回乡证,复印件。结婚证(正本一张,香港登记时就一张结婚证)。
本人与女与女方无实行夫妻关系与生活,无子女,无财产。

询问律师本人要怎么办理单方离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dan……(福建)
提问时间:2012-06-0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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