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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间发生一些口角,秉承着过年不惹事的原则,退了几步,但在我要下班的时候

同事间发生一些口角,秉承着过年不惹事的原则,退了几步,但在我要下班的时候 同事间发生一些口角,秉承着过年不惹事的原则,退了几步,但在我要下班的时候,对方跑过来拉着我领子说是不是想找事,后演变成肢体冲突,他咬破了我的手指,我打了他的嘴部,早上去派出所调节,对方说我们把他牙齿打掉了,带了个病历给警察看,但警察没有主动给我看病历,且我提出要对方把打掉的牙齿拿出来,警察却说病历不会造假,但事实上病历能造假,但牙齿有DNA。对方说昨晚看病花了八百,警察就叫我先赔八百,且说不赔偿就把你关起来关十天半个月。

请问律师,一,根据我的描述,警察有没有偏袒对方的情况。二,警察如此做合不合理,三,根据法律我如果不赔偿我会被关十天半个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01-2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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