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让我补缴医社保4257元
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让我补缴医社保4257元 福建省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解聘报告1月18日递交,当天下午单位即通知我停发二月份工资,19日上午找办理完资产移交、工作交接(在人事那里看到我递交的解聘报告,单位法人未签字),19日下午人事办理好我的医保停保封存、社保停保封存,20日上午办理好我的公积金封存。要求单位出具解聘证明,法人拒绝,还要求我补缴医保360元,社保3657元,让我自己去柜台把补缴金额汇到单位开户银行账号。请问,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66198……(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7-01-20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