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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9月份的时候入职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10月份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辞职了

你好,是这样的,我9月份的时候入职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10月份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辞职了 你好,是这样的,我9月份的时候入职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10月份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辞职了,但是主管把我的离职日期写到了11月4号,说是为了小组业绩,让别人用我的机器做业绩,到时候算各算各的,把我的工资卡拿走了,然后等到快发工资的时候主管说我的基本工资都扣完了,什么钱都没有。然后又说把我的工资卡号和单位更改了,后来我发现我的工资卡账户有6000多元钱,现在那个主管又联系我叫我还钱,不换就走司法途径,请问我这个情况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7-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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