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05年签订的租赁协议现在有效吗?
2005年签订的租赁协议现在有效吗? 我们是江西省贵溪市冷水镇冷水村委会村民,2005年因受冷水镇政府和江西银海矿业公司的蒙骗,(镇政府和银海矿业公司当时说会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可是银海矿业公司至今也没有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加上当时农村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又无电脑查询相关信息,经多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上门劝说,不太情愿的与银海矿业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共租赁土地9.978亩,租赁年限为40年(合同法规定:最高年限为20年),租金(含青苗补偿费)22350.72元。银海矿业公司采取租赁的方法,目的是规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权,省去审批手续和费用,逃避缴纳有关税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第63条、第81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这种以租代征的方法是严重违法的,已签订的租赁协议也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贵溪林业局获悉后,认定了有6.3亩属于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并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可是贵溪林业局只是对银海矿业公司进行了63000元的经济处罚,对老百姓的诉求不管不问,也没有按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恢复原状。并且,我们上访到省政府和贵溪市政府信访办,两级信访办都已回函冷水镇政府,要求镇政府进行协调解决,可是镇政府一直偏向企业,帮助企业撑腰和说话,至今没有和老百姓进行协调,为此,我们强烈要求法院主持公道,恳求法院撤销违法的租赁协议,公正判决并维护老百姓的诉讼请求,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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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53678……(江西)
提问时间:2012-06-03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