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广告位置归属
广告位置归属 滑县城市管理局
限期整改通知书(滑城改字2012年第xx号)
xxx饭店
你(单位)与2012年x月x日x时x分在城东区 xx路(街、村)xx号,有下列行为: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违反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限于x月x日前必须整改完毕。达到规定标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2012年x月x日公章;滑县城市管理局
(注;送达时应有送达回证)
我晕死做哥生意真难啊,,,是这么回事,,我在2011元月分开了一家美食。开业之前挂招牌,城管的不让挂,,,,叫缴了2000RMB(我的血汗钱那)美曰:城市市容管理亮化费,,,又签了一份;户外广告租赁协议,,,协议内容意思是,,,我的招牌在2楼,,每年要交2000元户外广高费,,,我纳闷了,,,问这什么意思,,,城管大人曰,,你挂不挂,,,叫你签你就签,,签了赶紧挂,,别耽误你生意(缴了钱了又给我装b了)今年了,,给我下一份通知如上,变相收我户外广告租赁费,,,,,求解,,生意5.6年了在外地,,,没听说过还有怎么一回事,,来到滑县(道口烧鸡名城)规矩就是不一般哪,,在我的租的房子2楼(1-4层)挂招牌,,给你缴什么租赁费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29704……(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2-06-03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