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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男女双方未婚先育,男方不予结婚不予补偿女方

民事诉讼:男女双方未婚先育,男方不予结婚不予补偿女方 男女双方在未婚的条件下先育一女已6岁,至今没有办结婚证,现女方在2012年2月份又怀胎,现已22周。多次与男方沟通希望尽快结婚办理手续,男方几次推脱,在2012年6月2号早上9点趁家人不在偷偷带走其女儿,已报案。到现在不来解决。女方现在想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请问是否有胜算,具体能不能索赔,因女方现又有身孕,具体法律程序要怎么走?真心请求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ov9943()
提问时间:2012-06-0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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