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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曾经是一名吸毒者,2010年我把我吸毒的事告诉家人 ,家里人就到派出所报案,后来我就被公安带到派出所,我当时承认是2010,07,18。开始吸毒的,他们就作出对我15天的拘留决定,过几天在我家人的要求下,他们改了我的笔录,从我2010,07,18,开始吸毒改成2009,07,18日开始吸,后又作出对我两年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我当时也拒绝签字,但还是被送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我是第一次被公安查获的,请问公安机关作出对我,从2010年11月10日到2012年11月9日的两年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合法吗?我现在已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就在我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我的妻子背叛了我,和别人生下了个孩子,请问她是否构成重婚罪,我可以起诉她,让她承担刑事责任和精神赔尝吗?
   望广大律师在百忙中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易(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2-06-02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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