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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租的一个门面房开饭店,因为现在觉得房租太高承担不了,合同上写的是半年一交

我租的一个门面房开饭店,因为现在觉得房租太高承担不了,合同上写的是半年一交 我租的一个门面房开饭店,因为现在觉得房租太高承担不了,合同上写的是半年一交,上半年房租合同上写的到期时间是2017年1月1日,因为中间有一部分事情,在10月中旬房东就开始催房租,说着急用钱,帮帮忙,我们就出于好心,提前交了3个月的,现在因为生意不景气,不想干了,想往外转,但是房东又开始追房租了,我们之前交的三个月房租,难道就不算数了吗?我们现在就是想用这三个月房租的时间转出去,房东现在又说我们早就该交房租了,不然就收滞纳金,房东说要么交下三个月房租,要么交滞纳金,收房,现在感觉因为自己的好心被骗了,想咨询下您我们那三个月的房租就不算数了吗?如果按房东说的话交滞纳金是不是该从我们交的那三个月时间里交?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1-1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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