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您好,我的父亲在2012年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我爸是承包方,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30%工程款
您好,我的父亲在2012年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我爸是承包方,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30%工程款 您好,我的父亲在2012年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我爸是承包方,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30%工程款,余款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40%,因为我爸当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合同约定延误工期按每天万分之二合同价主罚,现在甲方以延误工期为由一分钱也不支付,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如果去法院告甲方,是否能胜诉,我们支付延期的违约费,我们是否能拿到工程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ear阿基米德(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7-01-17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