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代书遗嘱》的意思是什么?
单看这一条款,应当是现有的租赁合同权利
您好,一、首先须明确案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立遗嘱人;二、仅从“4.5.1我将把我在上述地址的4层楼的商铺租契完全赠予MICHAEL和ERIC,他们享有均等份额。”分析,根据“租契”的字面含义理解,“租”即出租,“契”即契约,“租契”即租赁合同,可以引申为租赁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租赁权应属于收益权。如此理解,只能是继承租赁权而非所有权。
三、以上仅是根据你提供的有限信息作出的初步判断。
呵呵,你的问题是无法回答的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您好,仅从代书遗嘱里的表述来说『商铺租契完全赠予』表述不严谨,房屋的租赁权是物权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是不能脱离物权所有权单独存在,故不能单独作为遗赠的内容,必须连同所有权一起发生变动。通俗点说,如果法律允许你把一个房屋的租赁权无限期赠予别人,那么他的所有权人已经不可能享有收益权,也就意味这个所有权没有任何用处了。
看字面意思应该根据现状进行判断的,上面只写了租赁,那就是赠与租赁权。如果已经有所有权的房屋,则赠与的就是房屋的所有权。
您好!对你所提问题分析如下:
1、遗嘱中的遗嘱人对遗嘱中产权是所有权还是仅仅是租凭权。所有权才有可能涉及继承所有权和租凭的问题,遗嘱人本身仅仅只有租凭权,谈不上所有权。也没必要去探讨继承人继承的是所有权还是租凭权。
2、假设遗嘱人房产有所有权,从此遗嘱的字面意思理解,遗嘱人只是将房产的租凭权赠予MICHAEL和ERIC,他们有继续租凭合同或收益的权利。
对于有争议或者有歧义的表述,不能只单独看字面意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
如果遗嘱人对房产具有所有权,而房产一直并无跟任何人有租凭合同关系,都没有租契也就不存在赠予租凭权或收益的问题,加上这是遗嘱,可以推断为是所有权。
如果遗嘱人对所产具有所有权,房产一直出租着,跟承租人有着租凭关系,那再参加遗嘱中的字面意思,赠予两人的只是租凭收益权。而所有权没有进行遗嘱处分,最终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
如果遗嘱人没有所有权,只是跟房产的所有权人签有租凭合同,遗嘱人只是有租凭权,这份遗嘱的意思就是在合同期内由这两人继续按合同租凭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单看这一条款,应当是现有的租赁合同权利
1、如果人民法院认定《林某花代书遗嘱》的形式符合《继承法》的规定,那遗嘱中“我将把我在上述地址的4层楼的商铺租契完全赠予MICHAEL和ERIC,他们享有均等份额”的意思表示就是“遗赠”的意思,就是遗嘱。3、如果4层楼的商铺有证据证明所有权属于“林某花”(有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嘱内容的房产就是所有权的遗赠;4、如果4层楼的商铺没有证据证明所有权(没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属于“林某花”,那该遗嘱的遗赠的只是“林某花”对该房产《租赁权》(租赁权也要有证据证明的),租赁权到期,就应该归还实际所有权人;5、咨询人应该把内容完整的《林某花代书遗嘱》呈现给各位律师分析,只是引用了一段就分析真伪和意思表示,有点断章取义的嫌疑,也不可能得出准确合法的意见。
您好,建议面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