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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朋友因为别人皮卡车上偷拿了东西被派出所带走价值3-4百元左右

我朋友因为别人皮卡车上偷拿了东西被派出所带走价值3-4百元左右 被带到派出所后被派出所吊起来。派出所抓进去的时候。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拿了东西的。只是他整天在那边玩被里边的保安抓起来的。被铁链吊起来问拿了什么东西。人是悬空的。离地面有距离。还有个民警踩住他的脚链。使劲踩。后来东西归还了。现在我朋友左手臂无力。握拳头的时候还痛。。请问如果手臂以后真的没用呢。怎样用法法律手段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hdn12……(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2-06-0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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