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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45岁,离异有一女孩,归姓爸爸扶养,如今准角再嬌

您好,我今年45岁,离异有一女孩,归姓爸爸扶养,如今准角再嬌 您好,我今年45岁,离异有一女孩,归姓爸爸扶养,如今准角再嬌,甲方正在买方,我想在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但是如果婚姻出现纠纷,出轨,过错方,自动放弃自己的一半,等我死后,我的女儿没有继承权,这样很合理?咨询一下,法律上是怎样归定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7-01-16 10: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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