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精装房给排水管漏水造成楼下房屋受损
精装房给排水管漏水造成楼下房屋受损 本人2013年购房,住2楼,签订合同里,给排水管道漏水保修期为2年,但房屋分别在2014年,2015年的冬季连续发生漏水现象,每次都要砸开我家地板进行维修,我没有要求任何赔偿并非常配合开发商的维修。2016年12月份,冷水管再次出现漏水现象,实在令我无奈,今年由于已经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经物业协商,开发商勉强答应免费维修,但这次我不同意了,连续三年漏水修不好,我严重怀疑房屋质量问题,并要求延长给排水管道渗漏保修期2年,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但遭到开发商的拒绝,并表现出一副给你修都算不错了的态度,不会有赔偿,更不会延保。听到他们的答复,自然没有心情再去配合他们一遍又一遍的砸地板维修,后来物业就发来告知函,内容大致是如果不配合,他们有权关闭家庭用水!这合理吗?这叫不配合吗?我连续无条件配合他们2年,都忘了吗?难道就没有法律能够制约这些人的行为吗?希望您们能够给予意见和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h……(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1-15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