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精装房给排水管漏水造成楼下房屋受损

精装房给排水管漏水造成楼下房屋受损 本人2013年购房,住2楼,签订合同里,给排水管道漏水保修期为2年,但房屋分别在2014年,2015年的冬季连续发生漏水现象,每次都要砸开我家地板进行维修,我没有要求任何赔偿并非常配合开发商的维修。2016年12月份,冷水管再次出现漏水现象,实在令我无奈,今年由于已经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经物业协商,开发商勉强答应免费维修,但这次我不同意了,连续三年漏水修不好,我严重怀疑房屋质量问题,并要求延长给排水管道渗漏保修期2年,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但遭到开发商的拒绝,并表现出一副给你修都算不错了的态度,不会有赔偿,更不会延保。听到他们的答复,自然没有心情再去配合他们一遍又一遍的砸地板维修,后来物业就发来告知函,内容大致是如果不配合,他们有权关闭家庭用水!这合理吗?这叫不配合吗?我连续无条件配合他们2年,都忘了吗?难道就没有法律能够制约这些人的行为吗?希望您们能够给予意见和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h……(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1-15 14:0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