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在2013年学一个培训,六个月学费是16800,然后我选择的是分期付款,但是我学了两个月就没学了,
我在2013年学一个培训,六个月学费是16800,然后我选择的是分期付款,但是我学了两个月就没学了, 我在2013年学一个培训,六个月学费是16800,然后我选择的是分期付款,但是我学了两个月就没学了,这两个月的学费我都有给,剩下的就没交了。但是他们要求我将学费全部缴完,他们每天都会打很多很多电话催,那时候脑袋里想的全是这些事,因为这件事情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困扰,不停的电话催款让我受不了,2015年还起诉了我,最后导致我得了精神病,我在住院的时候,他们又发了条短信说:我和他们公司的债务已经两清。我出院后,这件事再也没有人提起过,都以为它已经过去了。然而在2017年1月份我却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叫我还要支付18800,我觉得好生气,明明钱已经给了,就算没给完,也支付了七千多,之前学费一共才16800,何况他们还发了短信说:本息已经全部偿清。而都隔了两年了,现在又叫我支付18800,我快要崩溃了,钱也给了,还因为不停的骚扰得了精神病,说了我们两清了,现在又让我支付18800。我该怎么办?在法律上我占理吗?我需要再继续支付吗?我可不可以告他们精神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84368995(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7-01-14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