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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25岁跟女方19岁高中刚毕业谈恋爱,感情双方愿意,由于双方家庭贫困被别人看不起
男方25岁跟女方19岁高中刚毕业谈恋爱,感情双方愿意,由于双方家庭贫困被别人看不起 男方25岁跟女方19岁高中刚毕业谈恋爱,感情双方愿意,由于双方家庭贫困被别人看不起,男方和女方女方父母商谈,女方和女方母亲要求女方读书读完大学毕业工作后结婚,读书时女方打电话问男方给生活费及报名费,男方为女方付出16.6万元巨款,现女方毕业了工作了,女方不愿意结婚了,当时经过双方协商答应还此款,现在又反回不还此款了,还在外面交男朋友了,她这种做法够不够成犯罪,男方想讨回16.6万元巨款,能讨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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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7-01-14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