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我租了天鹅湖万达金街二楼的一个门面,合同起租日是2017
律师你好,我租了天鹅湖万达金街二楼的一个门面,合同起租日是2017 律师你好,我租了天鹅湖万达金街二楼的一个门面,合同起租日是2017.1.7,合同是2016.11.20签订的,当时合同约定两个月房租的保证金已经交过了,房租是三个月一交,到现在还没有交。合同约定如果提前解约要付三个月的违约金。现在我要解除合同,我应该怎么办?我和房东沟通,想把我的两个月的保证金给他当违约金后解约,对方要求按合同要求我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我不想再给他第三个月的钱了,房东不同意,如我直接退场,把门钥匙邮寄给他,后期造成他的房租损失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空之城(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7-01-14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