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年1月2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上写我负主责,对方负次责
根据调解书履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这种情况,受伤就可能是工伤,但是最终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来判断。
如果认定了属于工伤,而又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工伤保险机构,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单位索赔。如果属于工伤,既可以走工伤赔偿程序索赔,也可以选择交通事故进行索赔;如果无法认定,那么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进行索赔。
工伤处理流程: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如果法院已经审理并判决了,那么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旦过了15天,那么就双方就需要按照判决结果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那么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肇事方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肇事方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争取取保候审,如何争取缓刑。
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适合和解吗?到底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哪些情况不适合和解,什么时候和解最好!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
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
对方如果死亡,原因是事故造成的还是身体本身的问题?
按有关约定履行。
应当与你无关,还要弄清伤者是什么原因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