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您好,请问我租了一房子,内容写的日期是2月1号开始租,但签写的日期写的是当天的日期1月17号,因为当时我们不去住和房东说明了,我们要回去过年,所以不住要过年后才住,所以日期写的是2月1号开始,房东也同意了,同意后在上面签字了,现在租一年快到时间了,他反悔了,要用1月17的日期来算,请问合理吗,应该是按哪个日期算的。谢谢,等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7952……(浙江)
提问时间:2017-01-13 12: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