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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本人是一私企的财务人员,于16年8月因怀孕及身体不适申请离职

本人是一私企的财务人员,于16年8月因怀孕及身体不适申请离职 本人是一私企的财务人员,于16年8月因怀孕及身体不适申请离职,公司考虑岗位的重要性不予批准,后10月份招来新人接任,因工作经验的欠缺一直代领至今,而如今公司准备上市领导提出两个选择给我:一,春节后自动离职;二,春节后继续上班至生育,休完三个月产假继续上班,但工资待遇会降低。请各位资深律师给予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多(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1-1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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