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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打架的处理

关于学生打架的处理 甲班学生杨某与乙班学生楼某因之前有矛盾,曾于十多天前各叫了几名同学斗殴,幸保安及时赶到才一哄而散。三天前,杨某又纠集了七八名同学赶到楼某所在寝室寻仇,并携带三根棍棒。楼某同寝室的其他同学见此情况,拦在门口不让进,于是杨某和其同伴动手殴打这些同学。双方发生混战,值周老师赶到才制止。经检查发现甲班一学生锁骨处有轻微外伤,杨某于混乱中不知被谁一棍打在头上(据询问乙班有学生夺下了对方一根棍子),花去医药费一千多元;而乙班几名学生均挨了一些棍棒拳脚,幸无大碍,只有一名学生左某被一拳打中左眼眶,略有红肿,花去医药费一百多元。请问这一事件该如何归咎,而双方的医药费应该如何分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pe7664()
提问时间:2012-06-01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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