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了十七年前两年是临时工,之后转为农民合同工,单位说是省财政给我拨一部分工资
我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了十七年前两年是临时工,之后转为农民合同工,单位说是省财政给我拨一部分工资 我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了十七年前两年是临时工,之后转为农民合同工,单位说是省财政给我拨一部分工资。用人单位给一部工资。到现在单位说是国家政则要求清退我们。叫我们签自愿辞 聘 书。但是从内心我们是不想签的。但是还是签了。请问:国家政则是非清除我们吗?叫我们签自愿 辞聘书活法吗?签后之前的有补尝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7-01-12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