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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我爸爸承包了一个香烟店的玻璃棚,当时叫了一个小工
2015年1月16日,我爸爸承包了一个香烟店的玻璃棚,当时叫了一个小工 2015年1月16日,我爸爸承包了一个香烟店的玻璃棚,当时叫了一个小工,没有签合同的,那个小工因为接了一个电话,注意力不集中,踩到了没有盖玻璃的空格里,摔了下来,当时去医院看病的医药费都是我爸出的,但是没有动手术,后来2016年初,那个小工说要去宁波六院动手术了,我爸当时交了3万元的手术费,但是那个小工住了一天院就出院了,把剩余的钱自己拿走了,他放弃了手术,决定保守治疗,后来我们去医院探望他,发现医院没人,原来他已经出院了,所以当时让他出具一张借条,他把剩余的医药费拿走了。于是没有任何消息了,在2016年12月20日他又打电话来说他已经评出了10级伤残,要我爸爸赔13万,他自己承担30%的责任,让我爸爸再拿出9万,这种情况,十级伤残应该赔多少钱啊?备注(1、小工是农村户口,但是房子买在城市,居住了好几年,但是户口没有转移,那他的赔偿应该按什么算啊?2、我们这是浙江省宁波市奉化。3、我爸爸没有开什么单位,就是个人自己做做,和小工也没有签什么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7-01-11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