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时写明一人一个套房,离婚后他占着我的房,我起诉法院判决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时写明一人一个套房,离婚后他占着我的房,我起诉法院判决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时写明一人一个套房,离婚后他占着我的房,我起诉法院判决,判决前夫腾房,他不执行后交执行厅强制执行,执行厅执行期间前夫在我的房子后面盖了库房。我和执行庭说了这个事,执行法官说没事他盖了也白盖,当时我不知道该阻止他盖库房。执行两年后前夫才给我腾了房,当时前夫盖库房里放的货物也都清空了。我换了所以的门锁,包括前夫盖库房的锁。因为我不住在本地,半年后我去看房,看到前夫把库房锁破坏了在里面放了货物。我找执行厅,执行厅让找当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前夫说库房是他盖的,派出所看了法院判决书说:判决书上没写库房他们没办法让前夫搬货物,派出所让我找法院。法官看了判决书说在前夫盖库房时我没出面阻止就已经算是默许前夫盖库房,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私下协议给前夫钱让他搬出,二是起诉评估后给前夫钱让他搬出。我就不理解了在我的地方盖房我还得给他钱,这合理吗?在说他盖房时我和执法部门说了,执刑庭也没说我不阻止就算默许啊!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是起诉法律规定我必须给他钱,按百分之多少给。如果我不起诉,库房是他盖的,货他可以放。但我不让前夫走我的大门,我把大门换锁,他要是破坏锁强行进我院子,我能找派出所解决吗,我的做法法律支持吗?派出所会管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7-01-11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