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去去的车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肇事
如果你有车辆买卖协议,并且能够从协议中反映出车辆已经交付由购车方控制使用,那么,你不应承担责任,但是,交通肇事的对方可能将你告上法庭,是否承担责任从审理中的证据加以认定。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车辆出售、借用、租赁原车主不承担责任。请看《侵权责任法》如下条款便知: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应当由车辆驾驶人及肇事者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
和你没关了,谁肇事谁承担责任。
由肇事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