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非法同居 女方在男方不只情况下扔下两孩子给男方 自己远走
非法同居 女方在男方不只情况下扔下两孩子给男方 自己远走 我与我女友在网络上认识的,在她强制的要求下,从她老家四川绵阳来到西藏日喀则边境,与我父母同吃住在一起,两年多间时间后,分别先后生下一男一女!然后还是吃住在我父母家,又继续生活了5年多时间,现在小孩大的快6岁了,小的快4岁了,可是就是在2012年5月26日,却不告而别,人走了,没有关系。我们没有结婚证,两小孩也没有户口,这该怎么吧啊,我能追诉女方什么责任了。请个与个建议好吗,现在死的心情都有了,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不知道我现在该用什么原因起诉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54300……(西藏-日喀则)
提问时间:2012-05-31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