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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别人合伙开公司,各执50:50股份,在经营中用种种理由拿取业务费用
与别人合伙开公司,各执50:50股份,在经营中用种种理由拿取业务费用 与别人合伙开公司,各执50:50股份,在经营中用种种理由拿取业务费用,事后无任何凭证,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7-01-10 23:0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向锋律师
2017-01-11 08:36
金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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