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应届毕业生不签三方协议只签了就业协议书补充条款可以直接毁约么?
应届毕业生不签三方协议只签了就业协议书补充条款可以直接毁约么? 您好,我是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北京某公司签约,因为公司不解决户口,和档案,三方协议是直接返还给我了没有用人单位任何信息,只签了就业协议补充条款。
条款内容如下:
1.工作岗位及地点
2.为取得学位、体检不合格......不予接受
然后我个人和hr的签字,一式两份
我想问一下,这个就业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么?我可以直接和其他公司签约么?要不要原公司走解约流程或出解约函?会不会因为就业补充协议造成双重用工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wx(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2-05-30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