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被追尾,买不到三月,对方全责,除了修车,我可以要折旧费吗
你好,依据实际损失赔偿
你好,目前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纠纷持谨慎态度。车辆贬值损失系对车辆交换价值损失的赔偿,而非对车辆使用价值损失的赔偿。车辆的交换价值是依附于交易而存在,车辆所有人今后是否交易尚不能确定,如车辆所有人不出卖车辆或者交易时点与进行价值评估时点有较大差异,则评估出的贬值损失就未必实际存在或缺乏参照价值。故进行所谓车辆贬值损失评估既无必要,也无法律意义。只有车辆具有交易时商品属性才能主张贬值损失,且当事人证据充分,理由正当、合理、充分,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你好,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你好,车辆虽然可以得到维修,但修的再好,也无法达到该车事故前所具备的规格、性能、舒适度、安全性能等要求。而且如果该车在销售市场上再次销售的话,对于发生过事故的车辆总比没有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价格要低一些。因此肯定车辆贬值损失为法律上的直接损失,由此应的到相应的赔偿,但具体的赔偿数额并不能由原告自己说了算,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方能确定。
你好,车辆贬值损失如何确定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多由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鉴定,但评估鉴定的依据是参照二手车交易的评估方式,将车辆列为待销售的车辆与同类型未发生事故车辆的交易价格进行比对后得出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