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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 济宁市微山县大搞新城建设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我想走行政诉讼。粗略说下不合理几项,看看律师专家们能有多大胜算:
一:最高拆迁补偿措施;拆民房700元/㎡买政府今后建好的房子1000多元/㎡,事实最多算是“拆一补70%”吧。室内装修更是多数不赔偿或低于三分之一市场价赔偿
二:选择货币补偿程序不合理,老百姓盖房不易,因盖房子家家多少都有欠债!既然我选择货币补偿不要产权调换了为何不给我现金?为何等几年后在给现金?这不是真正的打白条吗?
三:住宅改非住宅征收补偿认定不合理,我一楼经营超市,二三楼经营婚庆服务生意一直红火。取得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件齐全。可当地政府只认定一楼的营业面积增加50%的补偿方案,二三楼营业面积不给补偿!临时过渡费停业损失费更是分文没有!
四:营业用房认定不合理,老百姓在自己合法的宅基地建造的房子;履行了纳税人的义务,办理了税务手续做生意或租赁别人做生意就已经产生了货币价值,形成了门面房的定义!为何不予认定是营业用房?不能给予门面房的产权调换?门面房拆了赖以生存的来源被剥夺了,这是严重侵占了老百姓的利益!
五:宅基地是爷爷年代自买遗留的下来的,91年时让办理宅基证感觉花钱没有办理,我的房子是在规划前建造的,至今有1年多时间也没有办理房产证!政府发话不同意拆迁的都列为违法建筑物!不予补偿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yang……(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2-05-3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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