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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2014年抵账购买的,发票也是2014年4月给我开具的

房子是2014年抵账购买的,发票也是2014年4月给我开具的 房子是2014年抵账购买的,发票也是2014年4月给我开具的。现在房子准备出售。可是查询各项欠款后,发现包烧费未缴纳,可是去热力公司查询后说该房产自2005年起包烧费均未缴纳,如果我要交现在的包烧费就得把之前的全部补齐,还有滞纳金全部补齐,否则无法缴纳包烧费,合计金额达到八万余元,每年包烧费2600元。我想咨询下,开具发票之前的包烧费是否应该由我承担?还有滞纳金5万余元是否合理?拜托给我专业的意见,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亮亮(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7-01-10 16:0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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