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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26号早上因开厂里电叉车不小心压到脚导致第三根脚趾处骨裂
律师您好!我在26号早上因开厂里电叉车不小心压到脚导致第三根脚趾处骨裂 律师您好!我在26号早上因开厂里电叉车不小心压到脚导致第三根脚趾处骨裂,因为厂里有买保险,第一时间也已经上报厂里,厂里也已经申请了工伤,没住院,打了石膏还在休养,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但厂里给出的赔偿却是:“不管理休息多久只会给你一个月1530的基本工资,医药费会全部报销”。像这种情况厂里应该怎样给出赔偿,需要做法医鉴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曹诗玲(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7-01-10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