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我在26号早上因开厂里电叉车不小心压到脚导致第三根脚趾处骨裂

律师您好!我在26号早上因开厂里电叉车不小心压到脚导致第三根脚趾处骨裂 律师您好!我在26号早上因开厂里电叉车不小心压到脚导致第三根脚趾处骨裂,因为厂里有买保险,第一时间也已经上报厂里,厂里也已经申请了工伤,没住院,打了石膏还在休养,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但厂里给出的赔偿却是:“不管理休息多久只会给你一个月1530的基本工资,医药费会全部报销”。像这种情况厂里应该怎样给出赔偿,需要做法医鉴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曹诗玲(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7-01-10 13: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