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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在本市一小区购置商品房一套,房产证上注明土地性质为出让

我于2013年在本市一小区购置商品房一套,房产证上注明土地性质为出让 我于2013年在本市一小区购置商品房一套,房产证上注明土地性质为出让,现在因急需周转资金想卖房,在办理过户时却被房管局告知我们小区有3栋楼土地性质属于半出让半划拨(因我们小区有经适房),为此问题我们先后和开发商、国土局、房管局交涉,却始终未果,人家直接说让我们起诉去。所以想在线咨询专业人士给予指教! 我能要求开发商退房,并给予我方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7-01-09 23:4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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