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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下达后,公司方换了辞退理由

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下达后,公司方换了辞退理由 本人已经超过试用期,公司是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辞退我的,之后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也受理了此案。但是以前的同事告诉我,公司接到劳动仲裁的开庭通知书以后,立马销毁了我还没有回公司去签的因试用期不合格的辞退通知书,而是重新调去监控,找我一些小错,并以在职期间去别的单位面试为理由,重新开辞退通知书。
问题1:公司方是否违法取证?
问题2:我还没有拿到辞退通知书,公司此举是否对我不利?
问题3:我该如何证明公司辞退我不合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ulta(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5-30 14:5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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